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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電商平臺公約(2024 年)一、總則 二、用戶資格 三、賬號管理 (一)賬號獲得 (二)實名認證 (三)賬號轉讓 (四)賬號名與昵稱的合法性 四、違禁商品及信息 (一)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政治穩定與社會穩定的有害信息 (二)武器、仿真槍、管制器具 (三)毒品及毒品吸食工具 (四)軍警用品 (五)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 (六)色情低俗、暴力內容及催情用品 (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八)侵犯他人及企業隱私、信息安全 (九)藥品、醫療器械 (十)人類器官及動植物,動物捕殺工具 (十一)相關禁止銷售、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及服務 (十二)涉及走私、盜竊、搶劫、欺詐、作弊、賭博等非法 所得及非法用途 五、處罰措施 六、商品購買與用戶評價 (一)商品購買 (二)用戶評價 七、個人信息保護 八、用戶投訴舉報 一、總則 平臺公約是用戶使用平臺服務的指引性規范和行為準則,適用于使用平臺客戶端應用程序及相關網站的所有用戶。用戶要充分閱讀、完全理解并接受公約所有條款,否則無權使用平臺服務。如用戶不同意公約或其中任何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平臺服務。用戶點擊“同意”,或者使用了平臺服務,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公約的,均視為已閱讀并同意本公約。 用戶在使用平臺某一特定服務時,該服務可能會另有單獨的協議、相關業務規則等(以下統稱為“單獨協議”)。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布,即為本公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戶同樣應當遵守。用戶對前述任何單獨協議的接受,即視為用戶對本公約全部的接受。 二、用戶資格 用戶注冊使用平臺服務前,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與用戶行為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此外,用戶還需確保不是任何國家、地區或國際組織實施的貿易限制、經濟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規限制的對象,也未直接或間接為前述對象提供資金、商品或服務,否則應當停止使用平臺服務。 三、賬號管理 (一)賬號獲得。用戶要按照注冊頁面提示填寫信息、閱讀并同意本公約且完成全部注冊程序后,可獲得平臺賬號并成為平臺用戶。 平臺只允許每位用戶使用一個平臺賬號。如有證據證明或平臺根據平臺規則判斷用戶存在不當注冊或不當使用多個平臺賬號的情形,平臺可采取凍結或關閉賬戶、取消訂單、拒絕提供服務等措施。 (二)實名認證。用戶在不注冊或登錄賬號時,只能使用平臺部分功能,在使用某些功能或某些單項服務前,需要注冊或登錄平臺賬號,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成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在注冊、使用平臺時,應提供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及必要信息。 用戶應當及時更新提供的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最新、真實、完整、有效,平臺將依法對用戶信息進行檢查核實。若用戶未按照要求及時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存在明顯不實或行政司法機關核實提供的信息無效的,平臺將發出詢問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重新認證,直至中止、終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臺服務,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三)賬號轉讓。由于用戶賬號關聯用戶信用信息,僅當有法律明文規定、司法裁定或經平臺同意,并符合平臺規則規定的用戶賬號轉讓流程的情況下,可進行賬號的轉讓。賬號一經轉讓, 該賬號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移。除此外,賬戶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 (四)賬號名與昵稱的合法性。平臺賬號名與昵稱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約相關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否則平臺可回收會員名與賬號名。 四、違禁商品及信息 平臺禁止買賣、發布或傳播違禁商品及信息。具體來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二類。 (一)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政治穩定與社會穩定的有害信息 1、含有反動、破壞國家統一的商品及信息、破壞主權及領土完整、破壞社會穩定、涉及國家機密、擾亂社會秩序的商品及信息。 2、宣揚恐怖主義、宗教極端思想、民族仇恨等的商品及信息。 3、發布任何歪曲歷史,美化他國侵略史實或宣揚軍國主義思想,或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商品及信息。 4、未在境內出版發行或已停止發行銷售的涉政書刊及收藏性的涉密書籍、音像制品、視頻、文件資料以及特殊郵票。 5、違規發布涉及黨政旗幟、幣、徽章、歌曲、紀念章等,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 6、使用或錯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進行宣傳的商品及信息。 7、涉國家領導人關聯的書籍、培訓資料、教材等其他出版物,領導人姓名或職務錯寫、漏寫。 8、“問題地圖”及衍生品。 9、違反宗教相關管理規定,帶有宗教、種族、性別、地域、職業歧視的相關商品或信息。 10、違反宗教管理規定,帶有邪教、封建迷信的商品或信息。 11、其它違反宗教管理規定的商品或信息。 12、不合規的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相關標識標志。 13、錯誤使用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相關標識標志。 (二)武器、仿真槍、管制器具 1、槍支、彈藥、軍火。 2、槍支、彈藥、軍火的相關器材、配件、仿制品及其制作方法。 3、管制類刀具、弩等管制器具。 4、其他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包括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的制作方法。 (三)毒品及毒品吸食工具 1、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學品及致癮性藥物。 2、毒品吸食工具、配件及介紹制作毒品的相關方法及信息。 3、帶有毒品相關表述的內容。 (四)軍警用品 1、軍用、警用制服標志及配件。 2、軍警設備及制品。 3、“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等軍隊機關、公安的專用標志、 字樣。 4、以“軍需”“軍服”“軍品”“警用”“警服”等用語招攬客戶。 5、其他國家機關“專供”“特供”等商品:人民大會堂特供等政府機關專用類商品或信息;濫用軍隊專用、特供等關鍵詞的商品或信息。 6、其他國家機關制服及相關配件類商品:法院、檢察院、 市監局、海關、稅務、消防等國家機關人員的制服、配件類以及印有黨政機關名稱的杯子、水壺、手表、證件、卡套等各類商品或信息。 (五)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 1、國家禁止出售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 2、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介紹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關教程、書籍。 3、農業部發布的禁用限用類農藥。 (六)色情低俗、暴力內容及催情用品 1、含有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制品及視頻;色情陪聊服務、 成人網站論壇的賬號/邀請碼及其他淫穢物品及信息。 2、用于傳播色情信息的軟件、種子文件、網盤資源及圖片; 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內容的圖片、音像制品及視頻;原味內衣及相關產品。 3、可致使他人暫時失去反抗能力、意識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類商品,以及人造處女膜。 4、含有暴力、低俗內容的文字、圖片及信息。 (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1、未成年人色情低俗類。 2、未成年人邪典類。 3、未成年人宗教類。 4、未成年人欺凌類。 5、未成年人其他違法導向類。 6、引導未成年人犯罪類。 7、未成年人不良信息。 (八)侵犯他人及企業隱私、信息安全 1、盜取或破解賬號密碼的軟件、工具、教程及產物,包括木馬、 病毒、肉雞和計算機漏洞信息、非法破解行為、破密軟件、入侵工具、未經授權監控他人電腦操作、盜取聊天記錄等隱私信息的遠程控制/監控軟件類商品或信息。 2、用于非法攝像、錄音、取證等用途的設備。 3、個人隱私信息及企業內部數據;提供隱私信息查詢服務等。 (九)藥品、醫療器械 1、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制毒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終止妊娠藥品、戒毒藥品、醫療機構制劑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 2、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 3、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其他監管部門的公示,已查處、認定的假藥、劣藥,非藥品添加藥品成分,禁止生產、使用、銷售的藥品。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或平臺治理要求,平臺認定的高風險及高警示的禁止銷售的其他藥品(含跨境藥品等)。 5、美白針劑、溶脂針劑、填充針劑、瘦身針劑等用于人體 注射的注射類商品。 6、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網絡銷售的醫療器械,以及平臺認定的其他高風險、高警示等禁止銷售的醫療器械。 7、監管部門公示查處的獸藥;獸藥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生產、使用、銷售的獸藥。 (十)人類器官及動植物,動物捕殺工具 1、人體器官、遺體。 2、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和人類遺傳資源信息。 3、國家重點保護類動物、瀕危動物的活體、內臟、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制成品,已滅絕動物與現有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的化石。 4、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活體、內臟、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制成品。 5、國家保護類植物活體(樹苗除外)。 6、嚴重危害動物安全的動物捕殺設備及配件。 7、貓狗肉、貓狗皮毛、魚翅、熊膽及其制品等其他有違公益或對當地生態系統可能造成重大破壞的生物物種及其制品。 8、病原微生物。 (十一)相關禁止銷售、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及服務 1、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的文物。 2、煙草專賣品、煙草專用機械、電子煙及相關配件。 3、存在制假風險的品牌配件類商品。 4、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商品。 5、企業公章等。 6、不適合網絡交易的食品。 7、航空公司的積分和里程;航空公司積分/里程兌換的機票;各航司下發文件規定的不合格產品。 8、由不具備生產資質的生產商生產的或不符合國家、地方、 行業、企業強制性標準或不符合平臺公布的規則、平臺與商家簽訂的公約中采用的推薦性標準的商品。 9、質檢報告類商品及質檢服務。 10、其他國家相關法規禁止發布或存在風險的商品及服務。 (十二)涉及走私、盜竊、搶劫、欺詐、作弊、賭博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 1、走私、盜竊、搶劫、欺詐等非法所得。 2、偽造變造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頒發的文件、證書、公章、 防偽標簽等,提供僅限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方可提供的服務。 3、考試答案、作弊工具及服務。 4、為完成黨政工作、學術研究、學業任務等提供違規服務。 5、涉嫌欺詐的軟件、工具及服務。 6、涉嫌盜竊等非法用途軟件、工具及服務。 7、對消費者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排除或限制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服務。 8、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自動刷屏軟件、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 9、賭博博彩類。 10、尚可使用或用于報銷的票據(及服務),尚可使用的外貿單證以及代理報關、清單、商檢、單證手續的服務。 11、違規抽獎類商品。 五、處罰措施 針對店鋪售賣、發布、傳播違禁物品及信息的,平臺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違約金、禁止商家提報及投放營銷活動、創建商品、上架待售商品,以及清退店鋪等。對購買、發布、傳播違禁物品及信息的用戶,平臺有權對用戶賬號進行暫停賬號部分或全部服務等。若經用戶投訴或平臺發現,且平臺有理由認為賬號存在較大風險的,平臺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向該賬號提供服務,并有權無限期禁用該賬號,對于可能構成違法犯罪的,平臺有權交由執法及司法機關處理。 六、商品購買與用戶評價 (一)商品購買。用戶購買商品時,務必仔細確認所購商品的品名、價格、數量、型號、規格、尺寸或服務的時間、內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項,并在下單時核實聯系地址、電話、收貨人等信息。如填寫的收貨人非本人,則該收貨人的行為和意思表示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賬號人承擔。 用戶的購買行為應當基于真實的消費需求,不得存在對商品實施惡意購買、惡意維權等擾亂平臺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基于維護平臺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平臺發現上述情形時可主動執行關閉相關交易訂單等操作。 (二)用戶評價。用戶有權在平臺提供的評價系統中對已達成交易的其他用戶商品進行評價。平臺的評價信息是公開的,如用戶不愿意在評價信息中向公眾披露身份信息,有權選擇通過匿名形式發表評價內容。 為確保評價內容能為消費者購物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反映商品的真實情況,用戶的所有評價行為應遵守平臺規則的相關規定,評價內容應當合法、客觀、真實,與交易的商品具有關聯性,且不應包含任何污言穢語、色情低俗、廣告信息及法律法規與本公約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用戶不應以不正當方式幫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評價權利對其他用戶實施威脅、敲詐勒索。平臺可按照平臺規則的相關規定對實施上述行為所產生的評價信息采 取必要處置措施。 七、個人信息保護 平臺致力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在用戶使用平臺過程時,可能需要提供個人信息,以便獲取更好的服務和技術支持。平臺會遵守法律法規要求收集、處理個人信息,并運用加密技術、匿名化處理等其他與產品及服務相匹配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同時依法保護用戶瀏覽、修改、刪除、拒絕提供相關個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權的權利。平臺非常重視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 若用戶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使用平臺服務前,應事先取得監護人的同意。 平臺可能會根據推薦算法,向用戶個性化推薦內容,用戶對個性化推薦具有自主選擇及控制權。 八、用戶投訴舉報 平臺設立公眾投訴、舉報平臺,用戶可以按照平臺公示的投訴舉報制度進行投訴、舉報各類違反法律法規、本公約約定的行為及內容,平臺將及時受理和處理投訴、舉報,以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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